深交所发布固收创新品种指引 推进简明高效规则
(报道记者时娜)在近期的一次盛大动作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于11月27日一口气发布了五项关于创新品种业务的指引(以下简称“创新品种指引”)。这些指引针对绿色、可续期、扶贫、纾困以及短期公司债券等已经相对成熟的创新品种,进行了材料制备和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这一举措进一步优化了固定收益产品的规则体系,展示了深交所对市场需求的积极响应。
这些创新品种指引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等五项内容。它们沿用了目前的审核要求,对五大类创新品种的发行人范围和主体资格、产品特殊属性、募集资金用途、存续期信息披露以及中介机构的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债券创新品种的信息披露质量,更是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创新品种指引的内容并非凭空臆造,而是前期已向市场公开,并得到了广泛的市场实践和验证。此次发布并未涉及任何新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条款的增减。
深交所此次的举动可谓是立足市场需求,全面梳理整合了现行规则。他们将原本零散分布的涉及创新产品的通知、指南和问题解答等进行了归并整合和统一编号,从而优化了体系架构,精简了监管要求,夯实了制度基础。
通过发布创新品种指引,深交所废止了相关零散低层级的创新产品通知、指南、问题解答等,构建了一个简明高效的规则体系。创新品种指引对各项创新品种的监管政策进行了横向归并,减少了规则数量,形成了基本品种与特色品种并存的格局。更重要的是,深交所将绿色、可续期、短期、纾困、扶贫等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要求纳入创新品种指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和更有温度的监管服务。这些指引明确了五类创新产品的特殊发行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增强了审核监管的透明度,稳定了市场预期。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发布债券创新品种系列指引是深交所开展低层级文件和“口袋政策”规范清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未来,深交所将继续秉承“市场至上,服务为本”的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简明高效、易查好用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规则体系。他们坚决贯彻“开明、透明、廉明、严明”的工作要求,增强市场各方的改革获得感,筑牢资本市场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