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到手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全国最新解读(截至2020年3月31日)
随着人社部公布了全国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更新,我们不禁对最新的工资动态产生了关注。从数据中可以看出,上海的月最低工资已经飙升至2480元,北京紧跟其后,达到2200元。广东和深圳分别为2100元和2200元。那么你的城市又是怎样的呢?
在全国的最低工资排名中,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尤其是上海,以月最低工资高达2480元领跑全国,连续四年稳坐第一的位置。而在过去的一年中,青海、广西和福建等地也相继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何为最低工资标准呢?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内容。劳动者在享受带薪年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各种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都应视为正常工作。换句话说,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省份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按月还是按小时计算。
对于是否超过最低工资支付合法的问题,很多人的理解存在误区。事实上,我们的工资往往包含额外收入,如加班工资、夜班津贴、高温津贴等。即使你的总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扣除这些额外收入后,实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的支付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或向劳动部门求助。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首先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如果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未改正,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硬性规定。至于最低工资是否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各地的规定并不统一。例如,上海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是单独支付的,而江西和云南则将其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中。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是好消息。而对于企业和雇主来说,也是一个提醒,要确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更多详细信息,您可以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