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化涉诉案终结:好彩头被判向浙江广电支
10月28日,获悉,新三板公司长江文化(837747.OC)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代理客户未及时支付广告代理业务款项产生的经济纠纷做出的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吕建楚;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为四川好彩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彬;
据悉,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文化”)代理客户四川好彩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彩头”)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浙江广电”)发布广告,因好彩头未及时支付广告代理业务款项产生了经济纠纷,浙江广电将好彩头和长江文化诉诸法院。
长江文化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9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维持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5民初508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
2、变更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5民初5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四川好彩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广告费6571.66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以6571.6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扣减好彩头一审判决后支付的250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40.01万元,由上诉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负担。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长江文化表示,根据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由好彩头向浙江广电支付广告费及逾期支付利息。本判决结果将消除前期诉讼期间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司经营起到正面影响。,前期浙江广电提起保全措施冻结公司的资金,公司将申请解除冻结,对公司资金流动带来利好作用。
(文章来源)
(原标题长江文化涉诉案终结好彩头被判向浙江广电支付广告费及逾期利息)
股票基础知识
- 三平量柱阴险(量柱三一二一公式显示32)
- 专业炒股票的人叫什么(投资炒股学哪个专业)
- 散户持仓率(基金持仓盈亏率达到多少可以卖)
- 九龙电力股票行情(桂东电力最新消息)
- 第一大股东变更(股票第一大股东变更是好是坏
- 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基金净值查询(易基价值
- 安徽水利是国企吗(安徽水利哪个分公司好)
- 通过持股平台持股和直接持股(大股东转让股份
- 19年股票套得最死的(股票涨停不封死是什么原因
- 福达股份半年报(福达股份股票牛叉诊股)
- 美元指数汇通网(今日汇率中国银行)
- 农业龙头前三名上市公司(中国农业上市公司名
- 湖南优谈股份(湖南黄金股票股吧)
- 北纬科技是什么公司(北纬科技前景)
- 嘉丰基金一号基金(481015基金最新净值)
- 建信恒久价值基金2020年有分红吗(基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