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山证券迎6亿巨额诉
11月5日,获悉,昨日晚间根据【()、】公告,中山证券近日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两份应诉通知书。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外贸信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融通资本”)作为原告,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阳集团”)与中山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一起作为被告。
2016年,亿阳集团两次,外贸信托、融通资本分别通过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买入债券45万张和500万张,债券本金面值分别为4500万元和5亿元。
到了2017年底,亿阳集团陆续出现风险***,债务快速恶化。此后中山证券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债券提前到期等多项议案,上述买入债券被宣布提前到期。截至起诉之日,亿阳集团未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造成原告损失。
从诉讼诉求看,外贸信托、融通资本要求亿阳集团赔付其所购买的债券本金、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等合计6.64亿元,并请求判令中山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锦龙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中山证券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本次诉讼,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山证券经过评估认为其需要赔偿的可能性较低,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8月19日,深圳证监局官网显示,经查中山证券存在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等四类情形,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因存在四类问题被暂停三大业务1年,公司董事长、总裁、合规总监被予以公开谴责,多名高管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8月21日,锦龙股份宣布公司自行召集和主持了中山证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孙学斌、黄元华等四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这一人事任免为中山证券又带来诉讼。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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