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信披不及时等情况?君正集团遭上交所问

股票知识 2025-10-16 09:07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资本邦独家报道】近日,【()、】(601216.SH)收到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21号)。此函针对该公司披露的一系列重要事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回溯至2020年1月3日,【()、】公司公布了一份公告,计划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公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之前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2015年的非公开发行中,公司筹集了48.73亿元的资金净额。其中,针对【()、】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4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使用资金22.08亿元,投资进度达到64.76%。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14.64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是否存信披不及时等情况?君正集团遭上交所问

针对此次***,上交所向君正集团提出了以下核心问题:

1. 关于终止鄂尔多斯项目的原因,上交所要求君正集团详细阐述。需要结合相关的政策调整、行业市场变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调整进行深入说明。需要明确该政策是否会对公司现有的产品生产及后续扩产产生重大影响。还需要详细解释项目的进展是否与可行性报告一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的不一致、不及时或风险揭示不充分等问题。

2. 关于前期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情况,要求君正集团详细列示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并明确是否存在向关联方支付的情况。需要明确前期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本次直接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操作是否合规合理。

3. 针对鄂尔多斯项目的具体子项目完成情况,要求君正集团补充披露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明细情况,并对投产资产的建设状况进行说明。需要明确在终止该募投项目后,对已形成资产的后续安排,并明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说明其在项目立项、实施、推进和投向变更等事项中所做的工作,是否对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需要明确在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尚未归还即用于永久补流的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需就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5.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需要说明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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