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通知突然被关注-明确4类监测指标

股票知识 2025-07-20 21:24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一份关于股票交易行为监测监控参考要点的监管通知在初春之际下发,迅速在金融投资社交圈内引发了热议。这份名为《会员客户股票交易行为监测监控参考要点(试行)》的通知,其目的何在?背后有何深意?

该通知一经传出,便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通知针对当前股票市场中较为典型的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等四类异常情形,明确了监测参考指标,设定了重点监控的要求。这是交易所为了提高交易监管透明度,优化交易监管,防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对于虚假申报这一异常情形,通知详细阐述了其定义和监测标准。虚假申报行为指的是那些不以成交为目的,而是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企图引诱、误导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都有相应的具体行为被纳入关注范围。

除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明确界定,通知还强调了券商在交易监测监控系统中的责任和作用。交易所要求券商结合自身客户管理情况,在交易监测监控系统中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阈值,实现实时监测、重点监控、分级报警、分类处理等功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券商要及时报告交易所。

这份通知的核心目的在于引导市场参与者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交易所通过制定要点,帮助券商完善交易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也提醒投资者在享受交易自由的要遵守交易规则,审慎合规。

这份通知是对市场常规监管的进一步细化与优化,旨在提高交易监管的透明度,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健康的交易环境。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在股票交易中需要更加谨慎,避免触碰监管红线。对于市场而言,这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股价的拉抬与打压,我们要明确一些要点。这些行为通常表现为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明显偏离股票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这些交易行为发生时,股票交易价格会出现明显的上涨或下跌。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如果出现成交数量或金额较大,或者成交数量占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的情况,我们会予以特别关注。

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在任意3分钟内,买入成交价呈现由低到高上升趋势,或者卖出成交价呈现由高到低下降趋势,也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到了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如果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涨跌幅超过2%,或其他股票的涨跌幅超过3%,同样会被视为异常交易行为。

对于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行为,指的是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等手段,使股票交易长时间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如果在连续竞价阶段,单笔以涨或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剩余的有效申报数量或金额巨大,并且这种状态持续10分钟以上,这种行为将会被重点关注。

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如果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涨跌幅限制价格的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金额巨大,或者新增的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的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金额较大,也会被特别关注。

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在同一人实际控制的账户间或者关联账户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如果在竞价交易阶段,这种交易方式导致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重点监控。

还有六大重点监控情形需要明确。包括交易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触及检测指标、被列入重点监控账户名单且触及监测指标、因严重异常交易行为受到过交易所纪律处分、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存在明显规避意图且没有正当理由以及券商认为需重点监控的其他情形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予以重点关注。

对于异常交易的监管是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内容之一。上交所表示,将坚持基于监管规则、以市场自我调节为主、监管引导为辅的原则,审慎评估并适度调整交易监管相关措施。在尊重投资者自主交易权的把握好交易监管的力度和节奏,增强交易监管工作的可预期性和适应性。通过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和规范,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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