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合

股票知识 2025-06-28 15:40www.16816898.cn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关于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及税务、账务问题详解

一、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7号,对于中小企业为解决融资困难,由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的情况,是不征收营业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统借方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需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子公司之间出现资金不足,可以相互借款转账吗?

子公司之间出现资金不足时,完全可以相互借款转账。在做账时,可以记入普通往来户中。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它应付款——子公司。在银行日记账中,按正常的收入业务记入借方,写明从某子公司暂借款即可。

三、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合法?

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完全合法的。子公司需定期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母公司进行归集汇总并合并报表。双方应设立资产资金往来帐进行核算,确保收入与支出配比合理。

四、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往来账余额如何调整?

调整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往来账余额,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 核对双方账目,确保往来账项无误。

2. 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3. 母公司汇钱给子公司时,双方需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4. 若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母公司发放,子公司无需重新做工资表,只需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但个人所得税需据实扣缴。

五、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用于投资是否违法?

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用于投资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出资是否属实。如存在多个法律关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六、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账款如何处理?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账款处理与其他日常核算相同。年末,由总部进行合并工作,包括调整与抵消。

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往来涉及税务、账务等多个方面,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律师以确保合规性。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处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方案通知

为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过深入研究,特发布如下通知:

一、针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其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的情况,我们决定进行如下调整。统借方在分拨资金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这部分利息收入将不再征收营业税。

二、统借方在资金分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如果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视为统借方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并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此前统借方按照借款利率水平将借款利息支出分摊给下属单位的情况,已经征收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也不再补征。

请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执行本通知内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也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并遵守此规定,共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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