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投资 2025-07-26 18:47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一、关于深圳主板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问题:无论是深圳主板还是其他板块,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虽然某些规范运作指引中未明确提及,但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此事项通常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于公司高管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是否有规定的问题:在法律上,除了由两个及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公司必须有职工代表外,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比例并无明确规定。具体的比例安排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独立董事是否可以接受非独立董事的委托参加董事会投票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明确指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同样地,独立董事也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但对于非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是否接受委托需参考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关于如何考取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证书的问题:董秘资格证书并非随意可考,需由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推荐。考生可在深交所或上交所网站报名参加培训,通常每年的6月和11月为考试时间。考试范围包括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备忘录等内容。准备考试的人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法规内容。

五、关于深市和沪市的股票代码如何区别的问题:沪市A股买卖代码以600或601开头,B股买卖代码以900开头。深市A股买卖代码以000开头,B股买卖代码以200开头。沪市新股申购代码以730开头,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与深市股票买卖代码相同。配股代码沪市以700开头,深市以080开头。中小板股票代码以002开头。股票代码不仅用于区分股票种类,也反映出公司的实力与知名度。

六、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的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细的指引。这些指引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号-第17号,旨在确保上市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金融人士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变动

我们注意到,本所先前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深证上【2002】12号)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号至第14号,现已被正式废止。这一变革标志着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进入新的阶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中的若干附件,如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深证上〔2006〕71号)的附件1-4,涉及到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格式、业绩修正公告格式、业绩快报格式及其修正公告格式等,也经历了相应的调整和更新。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深证上〔2006〕94号)的附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以及第5号-传闻及澄清(深证上〔2007〕60号)的附件《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深证上)等均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求进行了细致的修订和完善。

在进行重大合同交易时,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存在显著差异,企业需详细解释原因。若交易有失公允,还需明确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在此类交易中,董事会需承担说明责任,独立董事亦需发表意见。

深交所与上交所的差异性

当我们谈及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是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两大交易所在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上存在一定差异。

大盘股往往选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里主要服务于大中型公司,尤其是以大盘股为主。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更侧重于中小盘股,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板块提供重要的上市和交易平台。证监会的目标是推动两市各有侧重、共同发展,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

这种差异也反映在市场的日常运作和信息披露上。两大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公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各有特色,反映了其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和市场的不断变化。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两大交易所都在不断完善其规则和指引,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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