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被罚6万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

股票投资 2025-06-15 17:30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新浪财经消息,近日鲁银保监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简称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经过调查,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支公司的副总经理董学军在2018年4月,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保险宣传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了投保人。太平人寿济宁中支的个人代理人董学真也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不实的保险宣传信息,欺骗投保人。

鲁银保监局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太平人寿济宁中支罚款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董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于个人代理人董学真,则给予警告。

该处罚决定书的详细内容如下:

当事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地址:济宁高新区京投大厦三层0301号

主要负责人:张鹏轩

当事人:董学军

身份证号:37081119710501XXXX

职务:时任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副总经理

当事人:董学真

身份证号:37080219621020XXXX

职务:太平人寿济宁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

此次处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调查过程中,我局充分尊重并告知当事人其应有的权利。当事人在知晓事实后,未提出任何申辩。

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存在的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对董学告并罚款1万元。而对于个人代理人董学真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也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被处罚的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起的15日内完成罚款缴纳。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尽管可以复议和诉讼,但处罚决定在复议和诉讼期间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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