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B: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本钢公司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9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55,409,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8%。
2、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2018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本钢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现已经实施完毕,详见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3、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0日起不超过6个月。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若出现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本钢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予以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本钢公司如对其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将通知本公司及时披露。
4、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5、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五月十日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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