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标准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再买

基金 2025-06-16 20:57www.16816898.cn私募基金

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五项并购重组的法律适用意见。这一消息由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于23日正式宣布。这些法律意见涵盖了上市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认定、要约豁免申请条款的选用、二级市场收购的完成时点以及拟购买资产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等关键议题。

对于上市公司是否面临严重财务困难,规定明确了四种具体情形: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因三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最近一年期末股东权益为负值以及最近一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半年以上。这些规定的出台,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财务标准。

关于二级市场收购的完成时点,证监会进一步阐释,当收购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完成一笔增持股份登记过户后,其收购行为即被视为完成。此后,收购人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

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若拟购买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相关各方必须在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之前解决这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负责人表示,这些法律适用意见旨在解决市场参与主体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的理解差异。通过以证监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意见体现了其严肃性和法律效力。他还强调,提高并购重组审核的透明度和实行阳光化作业是保障并购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对监管者的自身约束,提升证监会的公信力和审核效率,还有助于形成市场的合理预期,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规范化水平。这些法律适用意见的实施,有望为中国的并购市场带来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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