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业绩补偿,坚瑞沃能及其董事长等高管收

股票分析 2025-06-08 10:02www.16816898.cn股票分析报告

【独家报道】资本邦获悉,近日,【】(300116.SZ)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涉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多项决定。这些决定针对公司及其相关高管,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对外担保等多个层面的问题。

一、《关于对李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坚瑞沃能公司于XXXX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的100%股权。沃特玛在2016年至2018年的实际业绩与预期相差甚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达到惊人的负值。根据之前的业绩补偿协议和李瑶个人的申明书,李瑶应承担巨额的补偿责任。至今李瑶仅通过债权抵偿部分金额,尚未履行剩余的补偿义务。陕西证监局对此表示关注并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未来三个月内履行承诺并提交书面报告。

二、《关于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郭鸿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陕西证监局发现,坚瑞沃能公司在收购沃特玛的过程中,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预测金额存在较大差距,未达到预测的一半。这一重大差异引发监管机构的关注,并决定对公司及其董事长郭鸿宝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关于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郭鸿宝、李瑶、李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除了上述问题外,公司还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问题。子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的借款担保事项以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为其他公司的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未进行临时披露,而是在年报中才予以公布。这一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因此对公司及董事长郭鸿宝、总经理李瑶、董事会秘书李军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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